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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大爷和他的“实惠五芳”粽子

发布时间:2023-06-25 09:42:47   浏览次数:

小知,端午好啊!

大爷,人家那叫端午安康,哈哈。

安康安康,净整洋乎的。吃粽子了吗?

当然吃啦,大爷这是想打粽子的主意了?

呵呵,小知,你咋又知道了。那什么吧,我瞅着这一过节,粽子卖得可不孬,咱睢宁电商生意做得红火,大爷要是借这产业优势,开个网店卖粽子,你看可行?

行是行,就是这行竞争太激烈,一般的粽子,生意能好吗?

有高人给我出了个主意,去注册个商标,“实惠五芳”,说指定能好卖。

大爷,这名字听起来咋这么熟悉的?是不是有个粽子品牌就叫“五芳斋”啊?

是呀,我知道!但我又不叫“五芳斋”,我叫“实惠五芳”。

大爷,那您注册商标的核定类别和使用范围是什么,想过吗?包不包括食品类产品?

我打听过了,在30类食品相关产品注册可能不行,怕跟“五芳斋”商标近似。但是他们说35类服务类上能注册下来。

大爷,你准备将“实惠五芳”商标使用在什么地方?怎么使用?

我都想好了,不是说与“五芳斋”商标近似么,那咱不能干侵权的事,我卖的粽子包装上光标明粽子的种类,比如“鲜肉粽”、“蜜枣棕”啥的,绝对不在产品还有包装上使用“实惠五芳”商标。我注册的是服务类商标,就在天猫店铺的名称和商品链接中使用,标注“实惠五芳粽特卖店”、“实惠五芳粽子”啥的。

大爷,您找的这高人可不大行,还好您这还没开始干,不然又侵权了。

怎么可能,我又不在粽子产品上使用,你说说,我这哪儿用错了?

那就要从头说说,大爷您为啥要在注册商标中使用“五芳”两个字?

那不是因为“五芳斋”在粽子业有名气嘛,大爷也想沾沾人家的名气。

大爷你看,您这种行为我们就称之为“搭便车”,希望“借助”知名商标的名气,自己赚大钱。你也说了人家五芳斋粽子有名气,您这注册商标中包含的“五芳”二字又与五芳斋公司的“五芳”商标相同,销售的产品又都是粽子类,这就容易让购买粽子的消费者误以为您销售的产品是五芳斋公司的产品,或者认为您开的店跟五芳斋有什么特许经营的关系,这也构成商标侵权。

我只在店铺名称和商品链接上使用也不行?

大爷,我给您仔细讲讲。首先呢,注册商标只能在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内使用。您注册的商标是35类,虽是服务类商标,但并不包括“商品的批发、零售”,您用这商标售卖粽子本身就超出了商标核定使用的范围,属于不规范使用商标行为,不规范使用商标的行为依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个呢,网络平台售卖产品时的商品链接相当于产品介绍、价格标签,对于消费者区别商品来源、选择商品起到很大作用,本身也属于在产品上使用注册商标的行为。最后呀,您作为出售粽子的销售商,店铺名称叫“实惠五芳粽特卖店”,会让消费者误认为是五芳斋粽子的特卖店,导致消费者误认或混淆。

哦,这么说商标不光注册的时候有要求,使用的时候更得注意,想动歪脑筋可不成。

那可不,大爷您记住了,注册商标持有人得自觉规范自有商标的使用行为,严格按照自有商标的标样、核定使用类别进行使用。注意规避他人知名商标,对“傍名牌”、“搭便车”等违法行为不可存有侥幸心理,一旦有上述违法行为还是需要承担之前咱们俩聊的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呢。

小知,你这一说,这事儿还不大靠谱呢。我打听那人还说做电商的,在第35类注册最好了,随便用。

大爷,那他们说的可不对,注册商标可没有随便用的。

明白啦小知,歪门邪道要不得,守法经营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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