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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行为激增要规范使用知识产权

发布时间:2022-05-07 15:21:03   浏览次数:

4月26日是第二十二世界知识产权日,成都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以下简称“成都大运会”)执委会在四川大学举办了知识产权保护“进校园、进社区”主题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举办地在四川大学望江校区体育中心,这里是成都大运会跆拳道比赛场馆。活动旨在促进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知,维护成都大运会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为成都大运会的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氛围。

大学生围绕知识产权问题在现场提问。

成都大运会执委会新闻宣传部供图

成都大运会将于今年6月26日至7月7日举行。成都大运会知识产权保护团队成员、律师王菱介绍,随着大运会临近,以商业为目的的直接侵权和隐性营销行为也随之激增。

直接侵权体现在未经权利人授权,直接在商品、服务、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中使用大运会的知识产权。例如,在某公司在线上平台销售带有大运会会徽等元素的火炬;某房地产的宣传展板未经授权使用了大运会吉祥物,并与企业名称、售卖信息写在了一起。

隐形营销是可以让消费者将大运会和商家联系在一起的商业营销行为,但该商家未经大运会授权。例如,某商场实施促销计划,每消费300元送印有该商场名称的大运会吉祥物公仔一个;有奖销售,宣传中明示说明奖品是成都大运会吉祥物、纪念币等跟大运会相关的奖励;冒用或者盗用大运会的名义,从事募捐、征集赞助等。

王菱提醒,即便是成都大运会的服务商和供应商,擅自使用大运会标识并宣传与大运会有关联的内容,也属于隐性营销侵权行为。

据了解,成都大运会执委会已经利用人工智能实行多渠道、多形式侵权监测,对相关侵权行为开展了警告和教育、发送律师函、行政投诉等处理。

王菱表示,使用成都大运会知识产权必须是非商业性质(公益性质)、必须取得成都大运会执委会授权,且规范使用。

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梁瑛从司法保护的角度,对普通公众如何避免侵犯大运会相关知识产权提出了建议。

例如,成都大运会执委会已将本次大运会的会徽、口号(成都成就梦想、爱成都•迎大运)、吉祥物(蓉宝)、成都大运会、成都2021等特殊标志进行登记并公告。梁瑛提醒,这些都是受《特殊标志管理条例》保护的,权利人享有禁止他人非法使用、销售标志及相关商品的权利,这些经登记的特殊标志不得随意使用。

此外,对大运会赛事视频的二次使用须谨慎。梁瑛说,出于个人欣赏的目的,观众可以对大运会赛事进行拍照和录像,但如未经许可将所录制的视频在社交平台上进行传播,在互联网平台上未经授权对大运会节目视频进行二次剪辑并传播等,均可能构成侵权,权利人可能据此对侵权行为人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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