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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吗”vs“饿了么”,是否存在侵权

发布时间:2022-02-22 09:06:19   浏览次数:

“饿了吗”vs“饿了么”,不详细看,小编真是傻傻分不清楚,还会以为是一家。今天看新闻才发现,原来不但不是一家,还是竞争对手。由于不正当竞争,“饿了么”把“饿了吗”给告了,本来要求赔偿5万元,最终赔偿了1万元。


“饿了么”我们都知道是个外卖平台,平常用户在上面点外卖,然后送餐给客户。所以“饿了么”注册的商标类别有9类计算机,35类广告服务万能商标,42类计算机软硬件,43类食品饮料类。

“饿了吗”在2006年注册了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农产品,工艺品,日用品,电子产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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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了么”认为:“饿了吗”企业名称与“饿了么”商标很容易混淆,构成了商标近似,要求索赔5万元。“饿了吗”辩称公司没有实际经营,商标读音不同,字形不同,不构成近似。最终事实胜于雄辩,法院判决“饿了吗”败诉并赔偿1万元。“饿了吗”也最终更名为“北京御膳房主食厨房有限公司”。


企业无论大小,都应该有商标保护和商标布局意识,商标遵循在先注册原则,换言之,商标属于稀缺资源,一旦被注册,就需要找替代品。及时注册商标,合理使用商标,做好商标监控,既保护自身商标权益,也规避商标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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